标题 | 请问新建小一型水库石料场是否需要办理采矿证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9-10-28 |
联系人姓名 | 李* |
身份证号 | 5329************** |
手机 | 173****4244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新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428万方;坝型为堆石面板坝,需开采石料约70万方,石料场仅供给该项目填筑料及砂石料,不对外出售;请问是否需要办理采矿证,有无相关政策文件。 |
回复人名称 | cxzgtj |
回复时间 | 2019-11-07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需要办理采矿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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